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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任區議員黃文萱與助理涉擺街站違限聚 控方欲將控罪時間外片段呈堂 官質疑不公 (15:02)

去年2月,時任沙田區議員黃文萱聯同香港中學生關注組聯盟,在沙田第一城擺街站。黃文萱及前議助遭票控違反「限聚令」,今(3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受審。控方要求將控罪時間後拍攝的警方片段呈堂,裁判官質疑可能對被告不公,「究竟控方或者律政司意見想告咩?或者有無證據支持你心中所想呢?」

兩名被告黃文萱及麥啓榮否認於去年2月20日下午2時半至4時半參與受禁群組聚集。控方甫開庭稱,本案傳票控罪歷時兩小時,兩被告有共同目的聚集,但並非每一刻都保持1.5米距離,只要兩人有任何一刻違反限聚令,都足以入罪。彭官聽畢質疑,控方將指控範圍擴大至任何一刻,「咁對辯方唔公平」。

此外,控方要求將兩條由警員隨身攝錄機拍攝的片段呈堂,其中一條攝於當日下午約4時半至5時,超出控罪發生的時間,兩被告反對片段呈堂。彭官再度質疑控方的做法,表示法庭和辯方不會干預控方草擬控罪,「但你條界線去到邊?點解要引入界外的證據?」

控方回應稱,將於結案陳辭階段補充法律理據,案件照常開審。當日駐守沙田警區特遣隊的督察黎家傑(音譯)供稱,他從涉事街站取得寫有「反對赤化教改,守護香港未來」的單張,沒有留意兩名被告有否派發防疫物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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