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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少年涉破壞東海堂兩人認刑毁 押後至6月判刑待完成文憑試 (14:32)

5名少年涉於前年破壞將軍澳一間東海堂麵包店,被控刑事損壞及縱火罪,其中兩名案發時分別14歲及16歲的少年,今(3日)於區域法院承認刑事損壞罪,原被控的縱火罪則留法庭存檔。辯方求情稱破壞歷時不足1分鐘,又透露首被告是應屆文憑試考生,冀能押後判刑,讓他完成考核。案件押後至6月6日,屆時將索取感化、教導所、勞教中心等報告,並預留6月21日作最終判刑。

被告劉姓男學生(現年17歲)及15歲男生,被控於2020年8月7日,在將軍澳廣場一樓78號舖東海堂,損壞屬於美心食品有限公司的兩個收銀機的屏幕、一部八達通閱卡器、一部電子條碼掃描器、一道木門及一個櫥窗膠櫃;以及於同日同地用火損壞約1米乘1米地板及一張枱,縱火罪獲留法庭存檔。

辯方求情稱,首被告成績欠佳但品行不俗,亦積極參與課外活動,有兩名學校教師為他撰求情信。被告案發時心智不成熟,一念之差犯案,現已十分後悔。他被捕後明白要承擔後果,亦獲父母及社工支援;各被告在凌晨時分犯案,避免與警方正面衝突,亦沒令途人驚恐或煽動現場情緒,望法庭接納本案案情較輕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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