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昨午(4月30日)5時拘捕44歲姓包男子,涉於上周三(27日)於尖沙嘴盜去15萬,被捕者被扣留調查。
日前25歲男子報案稱,其位於尖沙嘴彌敦道36至44號一房間內的15萬元現金不翼而飛,警方經調查,昨日於旺角以涉嫌盜竊拘捕包男,於其單位內檢獲懷疑案發時所穿衣物,並起回部分現金及以失款購買的貨品。
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9條盜竊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監禁10年。
警方昨午(4月30日)5時拘捕44歲姓包男子,涉於上周三(27日)於尖沙嘴盜去15萬,被捕者被扣留調查。
日前25歲男子報案稱,其位於尖沙嘴彌敦道36至44號一房間內的15萬元現金不翼而飛,警方經調查,昨日於旺角以涉嫌盜竊拘捕包男,於其單位內檢獲懷疑案發時所穿衣物,並起回部分現金及以失款購買的貨品。
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9條盜竊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