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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冠軍騎師陳柏鴻向舊愛追樓 高院裁定各獲一半售樓得益 (22:10)

因遭廉署調查而被吊銷練馬師牌照、外號「草蜢」的前香港冠軍騎師陳柏鴻於2017年入稟高等法院,向前女友追討聯名單位的業權。高院經審訊後,今(29日)頒判辭裁定陳柏鴻勝訴。法官批評前女友編造證供,旨在否認陳柏鴻出錢置業,下令她將單位交吉和出售,陳柏鴻和她各分一半售樓得益。

原告為陳柏鴻,被告為姜麗娜。案中爭議在於何文田碧佳閣的單位業權誰屬,原告方指是陳柏鴻獨自買樓,陳柏鴻將一半權益贈予姜麗娜作禮物;被告方則指姜麗娜以積蓄自行供樓,單位聯名只因為姜麗娜沒有工作,要靠陳柏鴻的名義取得銀行按揭。

判辭透露,陳姜二人1979年在夜總會結識,當時已婚的姜麗娜任職舞小姐。二人於1980年初發展親密關係,姜麗娜數年後與丈夫離婚,陳柏鴻後來娶另一女子為妻。對於二人的證供爭議,法官指姜麗娜的供辭不合邏輯,欠缺證據支持她斥資買樓的說法。法官稱,姜麗娜案發時無業,扣除首期後只有近10萬元存款,相信她無能力供樓10年之久,而且陳柏鴻一度出手襲擊她,她應該不會邀請對方聯名置業。

至於陳柏鴻的供辭,法官指當中有矛盾之處,不過比姜麗娜的版本更為可信。法官認為,陳柏鴻當時任職全職騎師,最高的賽季收入為250萬至300萬元,相信他有足夠資金獨自買樓,他將物業送予姜麗娜亦不足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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