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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醉後堅持駕駛撞斃勸阻友人 囚22個月停牌5年 (17:49)

39歲男子去年與友人在貨倉燒烤,其後他醉酒駕駛,撞斃其中一名友人後駛離現場。被告今(29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醉駕及肇事後不顧而去3罪。法官勞潔儀判刑時稱,案件導致一名27歲年青人死亡,當時被告友人包括死者,均勸喻被告不要駕駛,斥被告自私,無視他人安危,且被告未有停車亦為加刑因素,故就兩罪判囚22個月、停牌5年,並須自費修習駕駛改進課程。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羅兆堅(41歲)為人勤奮,任職物流及園丁,駕駛紀錄良好。他深感後悔,犯案後失去自由、婚姻,且失去案中去世的朋友,被告事後為事主支付3萬元殮葬費。他承諾會戒酒,冀法庭輕判。

案情透露,2021年3月27日晚上,被告、曾姓男事主共十多名友人在文錦渡紅橋新村一貨倉的卸貨區燒烤聚會。被告喝酒後突然激動,欲駛車離開。友人留意到被告喝醉,搖搖晃晃,無法行走,遂勸他不要駕駛,但被告未有理會。

當晚凌晨約零時許,被告登上一輛黑色私家車,開啟引擎及頭燈。事主衝前打開私家車左後門,大聲勸告不果。被告在後門仍然打開的情況下,倒車及扭右撞倒事主,更兩度輾過事主,被告其後高速駛走。事主的左手左腳被撞至變形,送院後搶救不治。凌晨1時許,被告一度向友人表示拒絕自首,但其後返回現場向警方自首,酒精呼氣測試亦超標近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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