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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聘法律主任 外界憂礙教師提早取公積金 局方澄清為修訂公積金「對沖」安排 (19:33)

近日教育局招聘法律主任(特別職務),職責包括檢討《補助/津貼學校公積金規則》。檢討惹教育界關注,憂影響教師因離職、移民而提早取回公積金的安排。教育局今日(28日)回覆,就網上及社交群組有傳言稱教育局計劃修改有關公積金條款,使教師無法提前提取公積金,局方澄清絕無此事,並呼籲教師切勿被謠言誤導。

教育局稱,自特首2018年10月宣布取消「對沖」的優化安排後,政府一直全力進行籌備工作,包括草擬法例及推展配套措施。由於取消「對沖」安排亦影響受《教育條例》規管的《補助學校公積金規則》及《津貼學校公積金規則》的學校公積金計劃,因此教育局須同步檢視和修訂與「對沖」安排相關的公積金規則,以及訂定有關運作細節,以落實優化安排。

局方稱,考慮到有關規則修訂的複雜性,並涉及很多法律上的事宜,聘請法律主任協助有關工作,以確保修訂的規則及安排符合相關法例的要求,不會改變現行的學校公積金制度或影響供款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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