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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認侮辱國旗還押候判 一稱醉酒興起犯案撰求情信「向祖國道歉」 (17:08)

兩名醉酒漢涉於去年十一國慶日清晨,點燃或扯20支國旗落地面,因而遭控共一項侮辱國旗罪。33歲次被告早前認罪,50歲首被告則今(28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認罪。辯方求情指出,案件無關政治立場,首被告未曾參與任何社會運動,僅因醉酒一時興起犯案,他亦撰求情信向「祖國」道歉。案件押後5月12日判刑,待索取背景報告,其間兩人續還押。

被告依次為無業男子盧景揚(50歲)及裝修工人盧蔚浚(33歲)。兩人承認於去年10月1日,在橫頭磡邨宏安樓外富美街,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或玷污的方式侮辱20支國旗。

辯方求情指出,首被告受酒精影響,低估犯案的嚴重性,他現已非常後悔,並親撰求情信,向「祖國」及國旗物主,即九龍東潮人聯會道歉。辯方冀法庭考慮他並非在示威現場燒國旗,案發時人煙稀少,他並無煽動他人破壞社會安寧,行為對途人影響微;次被告則在求情信向法庭致歉,望獲從輕發落,以照顧家中年邁的祖父母。

案情指稱,案發路段兩旁馬路各插有10支國旗。兩人於案發日清晨5時54分現身案發路段,首被告用打火機點燃國旗,並在富美街至富裕街來回行走,發現火種熄滅時隨即再點火,其後扯下共8支旗,丟在地上。次被告則焚燒或扯下共10支旗,逐一丟落地。警方到場發現共18支國旗遺在地上,其中15支有焚燒痕迹,另兩支有燒焦痕迹的國旗留在欄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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