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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三度持刀行劫指嚇的士司機女保安 判囚五年半 (13:26)

33歲男運輸工涉於去年三度持刀行劫,劫走逾4000元財物,其中一晚連續登上兩輛的士犯案,其中一名被劫司機成功逃脫並報警。被告今(27日)在高等法院承認3項搶劫罪。法官黎婉姫判刑時表示,事件中雖然無人受傷,但案發為深夜時分,被告在僻靜地方犯案,無人能向事主施以援手,他們定必感到害怕,以的士司機為目標犯案亦屬加刑因素,終判處被告監禁5年半。

庭上披露,33歲被告卓文迪過往有11次定罪記錄,曾因販毒入獄,2019年7月刑滿出獄。辯方求情指,被告育有一名4歲女兒,並引述被告親撰的信件,稱2019年社會動盪及2020年的新冠疫情,令他由全職變為日薪工作,因經濟困難才犯案。

案情指,2020年2月14日晚上9時許,戴帽及口罩的被告闖進葵涌一棟工廈的停車場收費寫字樓,持1.5呎長的刀指嚇女保安,保安在受驚下交出300元,被告逃去前又劫走保安價值3000元的手機。

案情續指,同月16日凌晨近3時,被告在葵興港鐵站外登上的士前往長沙灣,下車之際突然亮刀打劫,司機擔心自身安全遂交出1270元,被告逃走後不久再登上另一輛的士,抵達葵涌後再以刀威脅司機交出現金。司機假裝取出銀包,乘機下車逃走及報警。

被告同月22日被捕,他在警誡下承認因失業而犯案,進一步警誡下稱,他在葵興附近向朋友借錢不果,於是萌生搶劫念頭,而同日凌晨搶劫得來的贓款,已全數用以購買奶粉及尿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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