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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2019年旺角衝突時拳打警胸口認襲警 判囚34天 (12:58)

有網民於2019年10月27日發起尖沙嘴「追究警暴」集會,入夜後旺角一帶爆發衝突。患精神病的40歲女子涉在旺角創興廣場外拳打警員胸口,她承認一項襲警罪,今(27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囚34天。裁判官表示,被告的行為可能觸發其他人動武,造成漣漪效應,即使被告並非示威者,案件仍有一定嚴重性。

庭上透露,現年40歲的被告遲文嘉在內地出生,確診患有精神分裂症及多疑症。辯方今求情指,根據社會服務令報告,感化官不建議判處社服令,但被告願意履行社服令,不排除和感化官的溝通有誤會。

暫委裁判官陳安婷聽畢表示,感化官考慮到被告的潛在情緒問題,可能無法參與社服令工作,法庭同意感化官的觀點,被告不適合判處社服令,須即時判監。陳官稱當日下午開始,尖沙嘴有過千人參與未經批准遊行,當晚遊行結束後,仍有示威者堵路和破壞財物。被告於晚上出手拳打警員,可能觸發其他人的情緒,造成漣漪效應,令情况變得一發不可收拾。

陳官表示,被告沒有用武器施襲,警員事主基本上沒有受傷,惟考慮到控罪的嚴重性,監禁是唯一可取的判刑選項。陳官採納51日為量刑起點,被告因認罪扣減刑期後,判囚3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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