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早前起訴各一名顧問公司董事及工程公司董事,指控他們串謀詐騙酒店項目發展商,誘使對方判授逾2300萬元的工程合約予被告旗下的公司。兩人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今(26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6月1日判刑,其間兩人還押。
首被告王永就(67歲)為平捷有限公司董事,次被告馬秀琴(60歲)為泛海工程有限公司董事。
案情透露,創意昇是旺角一個酒店重建項目的項目發展商,該公司於2011年3月委派平捷為項目的機電工程顧問。首被告大力推薦泛海為承辦商,兩被告安排泛海兩名「經理」,出席由首被告及創意昇主持的面見。泛海其後獲創意昇判授供水及排水裝置安裝工程合約,金額逾2300萬元。泛海則在未經批准下,將工程分判予其他公司。
首被告從未申報其兒子為泛海董事,以及他在泛海的權益。另廉署發現,泛海並沒有任何員工,出席面見的兩名「經理」是首被告另一公司的僱員及其商業伙伴。至於泛海所有投標文件及發票,均由次被告在首被告指示下準備及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