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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鬱母殺女認誤殺罪 求情稱2019年社運為觸發因素 5月17日判刑 (15:21)

患抑鬱症的五旬婦疑因健康等問題,2019年在天水圍住所內給16歲女兒喝下內有安眠藥飲料,再以生果刀𠝹其手腕,她企跳時被鄰居目撃,最終報警處理。她原被控一項謀殺罪,控方接納她因精神問題犯案而減責,她今(26日)在高等法院改為承認一項誤殺罪。辯方求情指出,2019年社運動盪是觸發事件的因素之一,被告失去女兒已是最大懲罰,法官陳慶偉直指控罪嚴重,但會先索取感化及背景報告,押後至5月17日判刑。

被告郭蓮彩(54歲)承認於2019年10月10日,在天水圍的住所內非法殺死徐樂頤(終年16歲)。案情指出,鄰居早上發現被告危坐窗邊後報警,警方及消防接報後破門入屋。警方發現被告手腕有傷,客廳地板有血迹及遺書,另見死者仰臥在牀、蓋着氈子,已沒有脈搏,手腕有長約4厘米的傷口,其身旁有一把沾滿血、8吋長的生果刀。

警方同日拘捕被告,她在警誡下稱,「我覺得個女變咗,所以我畀咗啲安眠藥佢飲,跟住用生果刀殺佢」、「我殺咗佢,我都唔想做人,我都有𠝹自己」。被告又稱,女兒當時患感冒,她無力負擔女兒醫藥費,地球空氣質素差亦令她感無助,加上擔心女兒談戀愛,欲與女兒同歸於盡,於是將抗抑鬱藥及50粒安眠藥混入葡萄酒內給女兒喝下,趁女兒熟睡時以刀𠝹向其手腕,及後再企跳。

精神報告顯示,被告自2004年起情緒不穩,因婚姻不愉快等問題飽受困擾,有多次自殘行為,被告曾稱2019年受社運影響,不時頭痛及失眠,醫生診斷她患有嚴重抑鬱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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