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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耀廷涉刊登雷動計劃相關選舉廣告被控四罪 認罪候判 (13:02)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前副教授戴耀廷涉就2016年立法會選舉宣傳「雷動計劃」,並連同心理學家葉劍青及石守正在報章刊登選舉廣告。3人事隔5年被廉政公署起訴,同被控4項「在選舉中作出招致選舉開支的非法行為」罪,涉款共逾25.3萬元。戴耀廷今(25日)在區域法院承認4罪,法官郭啟案押後案件至下月24日判刑。葉劍青及石守正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郭官批准以自簽守行為處理,下令兩人就每罪自簽一萬元,守行為一年,並要求控方交代案件延誤原因。

控罪指,被告戴耀廷(57歲)、葉劍青(55歲)及石守正(50歲),並非候選人或任何候選人的選舉開支代理人,在2016年9月4日舉行的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或在與該選舉有關連的情況下,透過雞蛋同盟有限公司招致選舉開支共逾25.3萬元,在《明報》及《蘋果日報》刊登6個廣告。

代表戴耀廷的大律師石書銘求情時稱,廣告沒提到候選人名字,而是希望通過策略性投票更清晰反映實際民意,本質上不屬選舉舞弊。郭官隨即說本案「唔係政治檢控,一定唔係啦」,公眾席傳出笑語,控方確認稱只是控告被告招致選舉開支。

石書銘又表示,案件不涉及私人利益、賄選和欺詐,沒導致補選或選舉呈請;計劃一開始已開宗明義,眾籌開支公開透明。石認為戴耀廷案發約5年後才被起訴,構成延誤,加上戴耀廷本身亦正還押。郭官關注時間不短,並問及為何要轉介區院處理。控方回應指,投票計劃規模甚大,調查需時,期間政府曾就選舉開支豁免作公眾諮詢。郭官遂要求控方提交補充陳辭解釋調查進度,押後判刑,戴耀廷正就本案及「35+」初選案還押。

案情指出,戴耀廷透過記者會等向選民介紹該投票計劃,促使泛民或非建制議員勝出選舉。葉劍青及石守正均為雞蛋同盟董事,以及該公司銀行帳戶的授權簽署人,雞蛋同盟分別在當年8月9日、9月2日及4日刊登廣告宣傳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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