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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收數集團招攬 4青年涉刑毀等罪被捕 (18:38)

警方前日至昨日(20日至21日)拘捕4名15歲至17歲的青少年,分別涉「刑事毀壞」、「企圖刑事毀壞」、「遊蕩」及「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警方指,4人有黑社會背景,受收數集團招攬,以淋油等方式收數,如成功可獲數百至一千元現金報酬。

警方葵青警區重案組第二隊主管梁駿軒表示,前日(20日)接獲市民報案,指在葵涌一住宅單位外及梯間有兩名少年徘徊,警方到場後截獲一名15歲可疑少年,並搜出沾有漆油的手套及黑油,以遊蕩罪及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將少年拘捕。

警方經調查後,發現案件與一個利用青年收債的集團有關,探員其後在天水圍一屋邨埋伏,再截獲兩名分別16及17歲的少年。警方在其身上搜出天拿水及3罐紅油,以企圖刑事毀壞拘捕兩人。警方及後再查出另一名17歲涉案青年,在其住所拘捕該名涉嫌刑事毀壞的青年。

警方對比近期多宗收債案的犯罪手法,相信被捕的4名青少年與上周五(15日)及前日(20日)發生於葵青、將軍澳和秀茂坪區的4宗案件有關。警方估計,有財務公司聘用該些集團代勞收債,集團成員前往遊樂場、球場等青少年聚集場所,經搭訕招攬或朋友推薦等方式,招攬青少年協助收債活動,每次支付數百至一千港元酬勞。

警方表示,刑事毀壞罪最高可判罰監禁10年,即使未成年亦可判拘留式刑罰,呼籲家長多加留意子女去向,以免被不法份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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