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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傭向警申索遭僱主勞役被拒 提司法覆核勝訴 高院令發還警調查 (18:33)

英籍僱主被指非禮其外傭及強迫她替僱主手淫,早前被裁定非禮罪成。該外傭向警方申訴她是人口販賣及強迫勞役的事主,惟申訴遭拒絕。高等法院今(22日)裁定她勝訴,撤銷申請人並非遭販賣人口及強迫勞役的決定,並發還警方重新調查。判辭中強調,事件反映現行法例沒針對強制勞役行為,或致警方未能履行法定責任保障人權。

司法覆核申請方以「CB」為代號。答辯方為警務處長及律政司長,保安局長則為有利害關係方。申請涉及警方在排除「CB」為人口販賣及強迫勞役事主的過程中,有否作充足調查及履行《香港人權法案》中,調查人口販賣和強迫勞役的責任。

高院法官高浩文接納申請方爭議警方沒充分調查「CB」是否人口販賣及強迫勞役的事主。他指出,警方完全忽略「CB」在受僱不久便被迫提供包裝成工作一部分的性服務,而僱主Z對以往聘用的外傭亦作出類似請求,更有片段佐證Z有系統地要求外傭提供性服務,加上他毋須額外付費,可視為從中獲利,直言「難以想像任何理智的決策者,會總結這稱不上能合理懷疑,聘用CB是為了性剝削她」。

判辭指及,Z向警方提供其中一位前外傭的信件,稱相關性服務是她自願提供。法官認為信件有可疑,惟警方依賴信件,判斷Z沒有系統性地非禮外傭,沒再調查其他外傭有否遭性剝削,出現關鍵失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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