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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警揑造搜屋紀錄被捕 提堂准保釋 (11:43)

一名警長及3名警員於2018年調查販運毒品案時,涉嫌揑造搜屋紀錄,被廉政公署揭發事件。案件今(20日)於屯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4名警員同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4人各以3000至5000元現金保釋,其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案件押後至6月29日再訊,以待被告閱讀控方文件和索取法律意見。

4名被告分別為45歲警長馮孝聰、38歲警員林耀然、32歲警員羅學鍵及31歲警員葉家豪。

控罪指,4名被告於2018年3月15日至4月3日期間,在擔任公職期間或在與擔任公職有關的情况下,沒有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作出失當行為,即在調查一宗警方編號為「TM RN 18008053」的刑事案件期間,作出已進行搜屋的虛假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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