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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例命主人交染疫動物 陳肇始:會悉心照顧 (21:33)

政府早前修例,訂明若有理由相信動物受感染,可指示主人交出動物,違例者有刑責,愛護動物協會曾對此表示強烈關注。食物及衛生局長陳肇始稱,漁護署不是打算收回染疫者的貓狗,而是安排隔離,署方會悉心照顧貓狗,會着漁護署解釋清楚。

政府早前修訂《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A章),若衛生主任有理由相信動物受傳染病感染,可要求擁有人交出,違例者可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修例上月底已生效。

陳肇始今早在港台《星期六問責》表示,修例目的是控制傳染病,因部分動物能將病毒傳人,要小心。她說,據她了解,漁護署不是打算收回染疫者的貓狗,而是安排隔離,署方會悉心照顧相關動物,她會請漁護署清楚解釋。

愛協早前表示,對措施涵的範圍及處理手法表達強烈關注,認為制定與寵物相關條例時須考慮人與動物的感情牽絆。協會又稱,新冠病毒由寵物直接傳人的風險幾乎「微乎其微」,反而人類染疫後傳給動物的機率更大,呼籲主人應預先聯絡熟悉寵物的朋友或家人,確保他們可在緊急情况下暫代照顧。

相關字詞﹕愛護動物協會 新型冠狀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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