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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佔佛堂營動物骨灰龕及「觀音借庫」 區院頒令要求交還佛堂擁有人 (18:44)

西貢井欄樹慈蔭精舍涉嫌被人霸佔佛堂用地多年,違規營辦動物骨灰龕生意及「觀音借庫」。精舍擁有人慈蔭佛堂早前入稟區院申請禁制令,要求佔用者交還物業。經審訊後,區院暫委法官黃若鋒今(14日)頒下判辭裁定慈蔭佛堂勝訴,被告一男一女及其公司等無權佔用精舍,法庭下令他們交還精舍,以及不得再進入精舍範圍,被告須支付訟費。

原告為慈蔭佛堂有限公司,被告依次為余力維、江凱嵐(又名江淑儀),未獲授權佔用涉事土地的其他人士,以及順裕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下稱順裕)。余力維和江凱嵐分別為順裕唯一的總監及股東。

判辭指,各方沒爭議兩名被告余和江,於2011年在原告不知情下,透過精舍的打理人佔用精舍。被告早前稱雙方已達成書面和口頭協議,獲授權佔用精舍,惟沒證據證實該口頭協議。

法官認為,書面協議沒給予順裕合約權力佔用精舍,只指出在原告和相關團體同意之下,可由順裕推薦的愛護長者協會或其他團體管理精舍,順裕及該團體不可任意佔用精舍或違反地契。實際上,順裕從沒推薦團體,原告亦無簽訂同意協議,法官裁定被告無權佔用精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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