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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設計師管喉釘汽油罪成囚2年2月  (13:44)

前年5月27日有抗議《國歌法》的三罷行動,翌日警方根據情報監視銅鑼灣一間酒店,一名建築設計師的背囊和環保袋被搜出喉釘和汽油等,他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名成立,今(14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2年2個月。

被告梁漢滔(現年29歲)被控在銅鑼灣鳳鳴大廈管有40個膠喉管連鐵釘、一支黑色噴漆、一把鉗及三樽汽油。被告散庭時後以「OK」手勢向親友示意,並豎起拇指。

綜合辯方以及姚官引述的辯方求情,被告是上進的年輕人,獲讚許工作專業認真、孝順顧家,他表示現已後悔。辯方稱,涉案物品只有喉釘會構成即時危險,其餘物品破壞力不高,當時無發生社會事件,故較同類型案件輕微。

姚官判刑時指出,本案嚴重之處為事發前在銅鑼灣一帶有反國安法示威,出現多宗縱火、非法集結和刑事毁壞事件,被告攜有以膠樽和玻璃樽盛載的汽油,共逾兩公升,點燃後可引致爆炸。被告亦管有40個插上喉釘的膠喉,長達三吋的喉釘具攻擊性,可刺穿車呔,連同汽油彈使用造成破壞更強,以案情來就可判監禁3年。

不過,姚官接納辯方所言,案發現場沒有示威,被告並非攜有已製成汽油彈,遂以兩年半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沒案底,他在審訊中承認不少案情,以及其求情,減刑至2年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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