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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牧師」認襲警判囚兩個月 扣還押日子刑期已服畢將獲釋 (16:21)

人稱「姜牧師」的Free HK Media網媒創辦人姜嘉偉,被指今年1月就另案到屯門警署報到時,與警員口角並以頭襲警,致警員上唇、額頭等擦傷及觸痛,姜則鼻骨骨折。姜嘉偉今(4日)於屯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襲警罪,並解釋當時因照顧動物過敏,在疲倦及抗敏藥影響下反應過火,繼而與警員爭執。主任裁判官蘇文隆考慮他認罪扣減三分一刑期,判囚兩個月。減去還押時間,他已完成刑期,將稍後於荔枝角收押所獲釋。

被告姜嘉偉(30歲),報稱Free HK Media記者,承認於今年1月17日,在屯門警署一樓報案室內的搜身室襲撃男警員59029羅仲明。他原被控另一項阻差辦公罪則獲撤銷。

被告遭搜身時以前額襲警

姜嘉偉承認案情指出,他在案發日早上8時許到屯門警署,待11時就一宗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報到。當時他手持燒酒瓶,身上有酒精氣味,並脫下鞋躺在報案室座位上,其後一度阻礙報案室警員工作,包括開facebook直播拍攝警員、擺弄玻璃板、阻礙警員聽電話和處理一名女士的報失案件。

警員兩度警告他不果,警署警長再度警告並以攝錄機拍攝他,被告沒聽從,遭以阻差辦公罪拘捕,被帶到搜身室。被告在搜身時兩度以前額撞向警員羅仲明,致羅上唇和前額擦傷及觸痛、右膝觸痛,被告則鼻骨骨折、鼻樑及左胸壁觸痛。兩人送院後即日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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