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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樂居涉虐兒案25歲女被告准以1萬元保釋 禁入童樂居100米範圍內 (12:17)

香港保護兒童會院舍「童樂居」虐兒案,累計34名職員被捕,其中27名職員被起訴「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案件押後至4月25日再訊。當中4人還押,據悉他們涉及的虐兒行為次數較多及較嚴重,其中一名還押的女被告今(29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法官金貝理聽取控辯雙方陳辭後,批准其保釋。

被告莊嘉宜(25歲)今沒有律師代表出庭應訊。被告獲准以現金1萬元保釋,其間不得離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居住報稱住址、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以及院舍內的兒童及職員,另不准進入涉案童樂居100米範圍之內、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照顧14歲以下兒童的工作。

至於另外3名不獲保釋的被告包括趙詠茜(44歲)、李曉儀(25歲)和伍家穎(4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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