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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許刑事遙距聆訊擬年內修例 兩律師會冀護司法公正 (22:20)

司法機構早前因應第五波疫情,將大部分法庭聆訊押後,部分民事訟訴則改為遙距聆訊,與訟雙方不必到庭應訊。司法機構亦擬修例容許遙距刑事審訊,目標今年提交草案至立法會審議。香港律師會去年曾稱「刑事審訊並不適合用遙距聆訊」,今日(18日)則指已與司法機構商討相關的執行困難,相信能確保司法公開公正;大律師公會則表示,若實行遙距刑事審訊,須「解決(resolve)」維持司法公正等執行困難。

司法機構回覆本報查詢,指目標今年提交修例草案,容許遙距審訊刑事案,亦會再就細節諮詢持份者,並考慮保障被告權益和司法公開等因素。

香港律師會主席陳澤銘於記者會表示,本月曾與司法機構政務處會面,商討遙距刑事審訊實際執行困難,如保障被告權益及公眾參與、處理證物等,強調公平審訊對法治十分重要,但疫情令不少審訊延期,對被告影響亦大,平衡被告權益有困難。

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則回覆查詢指,歡迎司法機構在合適情況下改用遙距聆訊,重申若進行遙距刑事審訊,必須考慮及解決相關執行問題,包括被告在審訊時給予律師指示的權利、懲教署安排遙距聆訊的能力、證人在不受外在影響下作供等,但強調不必因上述問題完全放棄遙距刑事審訊。

另外陳澤銘表示,疫情下法院停擺加上商業活動減少,對行業打擊很大,冀能渡過嚴峻挑戰;有律師則表示,不少律師「冇工開」,收入銳減逾半。而律師樓大量律師及職員確診,但仍需支薪,故有部分須裁員。又嘆未能預計法院會否繼續停擺,不知疫境何時結束。

相關字詞﹕新冠疫情 司法機構 香港律師會;大律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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