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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廣福道兩死八傷車禍 的士司機加控兩誤殺及危駕等罪 (14:04)

大埔廣福道去年8月發生2死8傷的嚴重車禍,涉事的士司機原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今(14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提訊。控方今修改控罪,新增兩項誤殺罪及4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共6罪。控方同時申請將案件押後至4月25日於東區裁判法院以進行交付審訊程序獲准。被告沒有保釋申請續還押。

兩項誤殺罪指稱,被告莫培華(63歲)於2021年8月22日,在香港,因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鄭鈞海及宋婉芬;餘下4項控罪為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有關控罪指稱,被告於同日在大埔廣福道近燈柱AE0236,在道路上危險駕駛車輛登記號碼NJ861的市區的士,引致陳更崧、伍美芳、劉殷喆及蘇木興身體受嚴重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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