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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員涉2000元賄物業經理罪脫 官:不排除被告以為公司多發津貼 (18:00)

保安員涉將公司發放特別津貼2000元給予物業經理,以讓對方誇大其工作表現,致公司發出更多的特別津貼。事後保安員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收受利益罪名,案件今(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裁決官認為不排除被告糊裏糊塗以為公司多發津貼,交回物業經理,故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被告陳秋和(64歲)為佳定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前保安員,他和物業經理楊偉智(51歲)原被廉署同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收受利益罪名。楊偉智早前亦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在裁決時指出,2018年5月至12月,被告除有固定月薪,每月亦獲發特別津貼,其間楊偉智告知被告將獲發更多津貼。同年11、12月,被告將部分津貼共2000元的給楊偉智,自己保留每月500元作茶錢。被告在警誡下表示,不同意曾協助楊偉智欺騙公司,讓楊偉智協助誇大被告的工作表現,反之他只是以為公司多發津貼,故將有關款項交給楊偉智。

裁判官裁決時稱,被告作為成年人,其說法無疑令人可疑,但不排除被告所言是事實,故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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