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市民移民離港,關於已移民市民是否能申請電子消費券,財政司長陳茂波今(7日)公布消費券計劃安排時表示,去年推出電子消費券計劃時,已設置條件,市民須符合相關條件,於計劃宣布日起倒數兩年內須有至少一天在香港,以及消費券須於香港使用。[首輪5000元八達通須分兩次領 如遺失或已退卡3月25日前須重新登記【附最新安排連結】]
陳茂波稱,部分市民離港後,便不能在香港使用消費券,相信也不會登記。他表示,去年推出電子消費券計劃時,估計約700萬人符合資格申請,實際上有630萬人申請,相信設置相關要求某程度上可做到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