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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青年阻差煽惑刑毁喜茶 兩人分囚5及6月 一人判入教導所 (13:28)

內地連鎖飲品店「喜茶」位於沙田新城市廣場的分店,前年5月遭示威者破壞,7名青年事後被控刑事毁壞等罪,其中兩人認罪,兩人經審訊後罪脫,餘下3人則阻差辦公及煽惑他人刑事損壞罪成。裁判官崔美霞認為被告遞雨傘、腳踢警員等行為不但阻礙警員執勤,更鼓勵他人加入及使用暴力,令混亂情況加劇;另一被告在WhatsApp鼓吹他人參與刑毁,判刑須具阻嚇性,判3人分別囚半年、5個月及入教導所。

被告王嘉城(19歲)、梁俊熹(19歲)和侯羿同(18歲)均報稱學生。王嘉城、梁俊熹涉於前年5月13日,在喜茶外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各判囚半年及5個月;侯羿同則涉在WhatsApp煽惑他人損壞該店,判入教導所。梁俊熹、侯羿同申請保釋等候上訴,梁俊熹准以1萬元現金保釋,侯羿同則不獲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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