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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通行證|3月2日起入法院大樓須至少打一針新冠疫苗【附豁免群組名單】 (11:17)

司法機構昨晚(25日)公布,自3月2日起,在其14個處所的室內範圍全面實施「疫苗通行證」,所有人必須接種最少一劑新型冠狀病毒疫苗才會獲准進入法院大樓。所有擬進入法院大樓的人,須出示疫苗接種紀錄或豁免證明書及相關二維碼,以供司法機構人員查核;司法機構亦會在法院大樓的入口主動查核。

進入法院可豁免「疫苗通行證」的人:

.12歲以下兒童;

.持有「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的人;

.當天必須到法院大樓辦理法庭事務的法庭程序與訟各方或證人、事先獲得主審法官或司法人員准許出席聆訊的法律代表、或於2022年3月2日前已展開聆訊的陪審員。

設陪審團新聆訊及死因研訊延期

原訂至今年4月底展開有陪審團參與的新聆訊及死因研訊將會延期,除非法庭另作指示。

各級法院的登記處和會計部由3月2日起,辦公時間縮短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時至中午12時及下午2時30分至4時30分;終審法院、高等法院、區域法院、家事法庭和土地審裁處的登記處只會在下午2時30分至4時30分,提供查閱訟案登記冊及案件檔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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