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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峯涉誤導警會回港應訊 控藐視法庭受審缺席聆訊 官押後裁決 (14:55)

前年年底赴丹麥後宣布流亡的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去年被律政司控以4項刑事藐視法庭罪,指控他涉在離港前向警方提供錯誤信息,讓警方相信他會回港應訊,另亦涉違反保釋條件缺席聆訊,案件今(24日)在高等法院審理。許智峯缺席聆訊,亦無律師代表到庭。律政司一方強調許智峯早有計劃離港,阻礙其身負案件的法庭程序,更誤導警方稱會回港應訊,行為已構成藐視法庭。法官陳慶偉聽畢陳辭後,將擇日頒下判辭。

律政司對許智峯作出的指控涉4案,包括他連同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3人被指控在2019年7月光復屯門遊行當日,要求一名市民刪去手機內拍到示威者的片段及照片,因而被控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的案件,以及3宗民主派議會藐視案。

許智峯今未有到庭,律政司一方指出,警方於2021年10月22日向許智峯發電郵請他於今年1月31日就本案出庭,翌日他亦在其facebook專頁上發帖文提到此事。至本月初,他在facebook專頁再次發帖文透露本案押後原因,顯然他十分了解本案的進度。

律政司一方指稱,許智峯在丹麥政客協助下編造虛假的外訪行程,令法庭於2020年11月批准他到丹麥進行公務外訪,他當時向警方表示將於同年12月4日回港,然而許智峯在12月3日在社交媒體上正式宣布流亡海外,可見他在離港前向警方提供錯誤或誤導資訊。此外,許智峯離港前已為家人訂購前往英國的單程機票,早有計劃安排全家離港。而他身負的4宗刑事案中,至今僅得一宗已排期審訊,其行為對法庭程序造成阻礙,綜合上述已足以證明許智峯的行為構成藐視法庭。

相關報道︰許智峯被加控4項藐視法庭罪 「藐視不義法庭無愧疚」(2021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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