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本港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嚴峻,特首林鄭月娥今晚(18日)見記者表示,行會批准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將特首選舉押後至5月8日舉行,提名期亦相應押後至4月3日至16日。
林鄭月娥稱,候任特首在5月8日選出後,尚有近兩個月時間籌組班子,再交予中央任命,是可以接受的方案。此外,14天提名期及21天競選期的選舉原則仍須維持。她補充,方案已向中央報告,亦得到中央同意。
林鄭月娥表示,倘至4月本港疫情尚未能安全讓特首選舉提名期展開,其中一個選項是再度延遲,惟將影響候任特首組班的時間。她又說,現屆政府不能決定任期以後的事,即倘要延遲特首選舉至6月30日後,將需由中央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