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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前維修工認偷拍女子如廁及裙底還押候判 (19:12)

39歲港鐵前維修技工去年在大圍一間酒吧的女廁內偷拍女子如廁,以及兩度在港鐵站扶手電梯拍攝女子裙底。他今(17日)於沙田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去年新修訂的窺淫罪,以及兩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裁判官稱案情嚴重,且他有一項遊蕩罪案底,涉於緩刑期間犯案,無理由不判處即時監禁,下令將本案押後至3月2日判刑,為被告索取背景、精神科及心理醫生報告,其間被告還押。

被告林樂恒(39歲)原被控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和3項有違公德的行為罪,控方今撤銷一項有違公德的行為罪。辯方求情時稱,被告從事飛機維修員20年,前年因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失去工作,其後從事港鐵維修員,惟僅工作至去年年尾。另被告父母退休,父親腦部被驗出有腫瘤,冀法庭輕判。

案情指稱,被告於2021年11月10日在大圍積存街太平洋酒吧內的女廁拍攝一名女職員如廁,事主發現後與另一名女子要求被告交出手機。被告聲稱自己喝醉,並已刪除有關片段。酒吧經理報警處理,被告警誡下保持緘默,其後稱「我知我精神有問題,我知錯啦」。

警方檢取其手機進行調查,發現涉案兩段片段,分別以低角度及高角度拍下女職員如廁,並看到其臀部及大腿等位置。警方更檢出其他女子的裙底片段,包括去年8月12日在旺角港鐵站,以及8月23日在九龍灣港鐵站扶手電梯拍攝兩名女子的裙底,而她們並不知情。被告於錄影會面中,承認拍下片段,並稱自己一時衝動下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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