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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區議員葉子祈誤導警員違「口罩令」罪成 還押3月3日判刑 (17:55)

【17:55】前區議員葉子祈誤導警務人員、公眾滋擾、故意阻撓巴士司機3罪及一項「口罩令」傳票控罪成。案件押後至3月3日判刑,待索取背景報告,被告須還押。

裁判官杜浩成稱,被告的精神科醫生報告沒顯示他向警員聲稱的焦慮症,也沒提及他呼吸短促問題,認為他謊稱因焦慮症及呼吸困難而不能戴口罩;被告事後在區議會會議上稱脫口罩以示不滿政府防疫政策,才是其真正犯案原因。另外,被告行為使處於密閉空間的乘客感不適,他亦堅持不戴口罩或離開,故意令他人不適,滿足公眾滋擾罪的定罪元素。

控方透露,葉子祈此前曾承認一項違反「口罩令」傳票控罪,當時罰款2000元。

控方質疑訕笑即沒不適 葉子祈稱幽默應對「幼稚」巴士客

【13:58】前區議員葉子祈涉去年5月7日,在巴士上除口罩與他人爭執,以及向警員解釋患焦慮症和有呼吸困難。他否認誤導警務人員、公眾滋擾、故意阻撓巴士司機3罪及一項「口罩令」傳票控罪,案件今(17日)於觀塘裁判法院續審。控方質疑被告遭其他乘客指罵時仍訕笑,可見他並非感不適及呼吸困難,被告否認,並解釋認為其他乘客行為「幼稚」,故想模仿他們,以幽默的方式應對。審訊今午續作結案陳辭,裁判官杜浩成撤回被告原有的保釋。

庭上播放案發時巴士閉路電視片段,顯示被告葉子祈(現年27歲)與其他乘客爭執時搖頭及訕笑。被告同意片段中看不到其精神狀況轉差,但不認同杜官指稱他表情「得戚」,反稱當時受壓,不懂得應對,故以幽默的方式反應。

控方質疑被告曾向乘客稱「我唔想戴住」,反映他並非不能戴口罩,而是不想戴,被告說「呢個係選擇」,亦代表他選擇不戴口罩。被告不同意,並解釋「選擇」之意是乘客「選擇害怕我唔戴口罩,所以先有啲咁嘅哄動」。

辯方早前呈上被告的精神科醫生報告,診斷他患有適應障礙伴隨焦慮與憂鬱情緒。控方質疑被告患有適應障礙而非他聲稱的焦慮症,故他向警員表示患焦慮症是撒謊,被告否認,但同意他僅在2020年3月應診一次,沒再覆診。他在辯方覆問下解釋,認為藥物令他病情反覆,加上求診費用昂貴,故沒再覆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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