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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新冠疫苗通行證政策侵人權歧視 市民申司法覆核求推翻 (15:01)

政府本月24日起實施「疫苗通行證」,屆時市民進入商場、街市等表列處所須接種新型冠狀病毒疫苗。一名未打疫苗的市民昨(15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認為現時有否打疫苗也有可能染疫,措施侵害不打疫苗者的權利,限制其人身自由,制度上屬歧視,要求法庭撤銷及禁止有關決定。

申請人為鍾宋旺,建議答辯人為特首辦公室。申請人在自行撰寫的申請書指出,他與家人沒有接種疫苗,時常出入商場街市等地,他認為不打疫苗者不得進入受規管的場所,將侵害其不打疫苗的權利,亦令「打疫苗者」與「不打疫苗者」待遇有別,屬制度上的歧視,更有可能造成市民間的分化,有礙共同抗疫。此外,須接種疫苗才可享有人身及工作自由,亦屬違法及違憲。

申請書續指出,政府有責任協助市民維持身體健康,但無權以任何方式迫使市民接受指定治療及藥物,更何況「打了疫苗和沒有打疫苗的人也會染疫」,病毒也可依附在不同地方,疫苗已不能作為「絕對標準」去判斷市民的健康狀況,反之抗疫重點應為提升自身免疫力,建議可從精神和肉體方面入手,包括齋戒及行善等,並指出單方面強推疫苗政策只會為社會帶來負面問題,要求取消「錯誤的疫苗政策」。

申請書又稱,政府專家的建議有可能錯誤影響官員決策,作為香港市民有義務和責任避免政府作出錯誤決定,望當局正確思考,又望特首及其他官員參考《金光明最勝王經》等佛經及書籍治港,另冀法庭作出正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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