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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女子涉攜打火機燃料等理大外暴動受審 辯方爭議遭插贓嫁禍 (14:13)

2019年11月警方圍堵理大多天,大批市民前往油尖旺聲援,19歲女大專生涉在油麻地吉野家外暴動,並攜有多用途鉗和打火機燃料。她被控暴動罪、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罪,以及違反禁蒙面法,她否認4罪今(16日)在區院受審。控方指稱,被告藉着身處現場鼓勵和助長暴動,或為示威者提供後援等,從而參與暴動。辯方將爭議涉案物品遭人插贓嫁禍。

被告郭凱盈(19歲)被指稱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彌敦道和窩打老道交界附近,連同其他人暴動。她另被控在彌敦道524A號後巷分別管有一把多用途鉗及一罐打火機燃料,並在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即半面式防毒面罩。

控方開案陳辭指出,示威者於案發前一天佔領理大,不同的人前往理大附近支持。案發當日凌晨近4時,警方沿彌敦道驅散,逾百名黑衣示威者向警員照射雷射光、投擲磚塊及汽油彈,警方發射橡膠子彈及推進後,有約10人逃入吉野家旁的橫街。

警員在橫街追截和拘捕被告,被告攜帶一把多用途鉗,它附有15厘米長的摺疊刀子,以及攜有一罐載有126毫升、含易燃溶劑的燃料。被告警誡下保持緘默。警員18772鍾家潤(音譯)供稱,被告當時佩戴防毒面罩、頸繫頭盔,他曾使用胡椒噴劑制服反抗的被告,他從背囊內搜出涉案萬用刀(即多用途鉗)等後,將它們放回背囊。聆訊午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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