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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藏武圖損財產 15歲男冀自簽守行為 官:近乎無可能 (16:08)

2020年民陣七一遊行遭警方反對舉行,民間有人自發示威。警方在北角截停3名學生,3人涉攜有卡式石油氣連火槍、伸縮棍和槌被捕。案件今(15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代表15歲男學生的律師表示,正向律政司申請以自簽守行為方式處理本案。裁判官王證瑜聞言稱「近乎無可能」,提醒辯方要務實行事。

3名被告依次為17歲關姓女學生及兩名15歲男學生。首、次被告同被控一項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涉及一支卡式石油氣連火槍。第三被告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共兩罪,涉及一支伸縮棍和一個槌。

首、次被告今否認控罪,裁判官將兩人的案件押後至4月11日作審前覆核。至於第三被告,辯方表示已去信律政司,冀以自簽守行為方式處理。裁判官聽畢表示,第三被告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按法例只能判處羈留式刑罰,以守行為結案近乎無可能,「你可以提出嘅,不過唔好抱有期望」,遂將其案件押後至3月21日再訊,以等候律政司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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