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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徑教練非禮未成年女學員4罪成還押候判 官:事主同意亦不能成辯解 (14:30)

田徑男教練涉4年前在本地及海外訓練期間,4次以按摩為由非禮一名案發時14至15歲女學員的胸部,男教練早前否認4項非禮罪受審,今(15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全部罪成。法官練錦鴻認為,男教練稱與女學員有親密關係只是他的幻想,教練與學員的關係容易令人誤會,然而法例要保護年輕人,事主給予同意亦不能成為被告的辯解。案件押後於3月8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和心理報告,其間被告還押。

被告楊競雄(33歲)於2019年7月及8月,與學員分別前往日本東京及廣州集訓期間,事主X大腿受傷,被告被指在酒店藉詞為X按摩時觸摸其胸部。同年12月,被告被指於訓練後在屯門一酒店替X按摩時強吻她。被告另涉2020年8月訓練後,在住所內為X按摩時,將X壓在牀上親吻其身體,並舔她的乳頭。X其後向駐校社工求助及報警。

練官接納X證供,她稱被告在廣州的酒店內,用枕頭阻擋正睡覺的同房學員視線,X沒有反抗和告知同房學員,因為她們不熟,擔心其他人不相信她,事發後她僅在家中哭泣。練官認為X作供堅定,講述的細節清晰,她沒有將事件告訴社工以外的人。被告承認與X曾法式濕吻,練官考慮到X的年齡、她與被告關係,以及案發地點等,裁定4次事件構成非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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