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管理局總行政經理(質素及標準)劉家獻今(2日)宣布,由於本港新型冠狀病毒患者急增,政府更新患者出院條件,包括:有兩個相隔24小時的陰性檢測結果;或相隔24小時的3個檢測樣本CT值高於33;或抗體由陰性轉為陽性,並且一個檢測樣本CT值高於33。有關措施今日生效,政府會盡快安排符合條件病人出院。
劉家獻稱,新冠病毒患者仍須由病發日起,在醫院住滿至少10日,才符合出院準則。符合出院準則的病人須按衛生署規定,出院後接受14日家居隔離,以及健康狀況監測,包括定時進行病毒檢測,亦要戴電子手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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