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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起訴5人包括3渣打銀行前經理 涉串謀詐騙洗黑錢 (21:37)

廉政公署今日(25日)落案起訴三名前渣打銀行經理及一名自僱財務顧問,控告他們多項罪名,包括串謀四名外籍人士,訛稱渣打銀行代表數間聲稱參與投資非洲經濟及人道救援項目的公司,持有最少33億歐元(約255億港元)資產;並透過虛假的銀行文件,詐騙多名日本投資者向涉案公司投資逾四億日圓(約2840萬港元)。同案另一名被告被控串謀處理犯罪得益共約5500萬港元。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並按有關法律意見落案起訴5名被告共8項罪名。所有被告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周四(2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其中四名被告為胡文浩,34歲、陳德政,34歲、梁浩賢,35歲,均為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前客戶經理;以及羅文輝,48歲,自僱財務顧問。四人被控7項串謀詐騙罪名。另一被告甘潔貞,53歲,ADF Capital Limited(ADF)經理,則被控一項「洗黑錢」罪。

案發時,胡文浩、陳德政及梁浩賢任職渣打銀行客戶經理。該銀行會應客戶要求發出文件,以確認其銀行戶口的結存,但三人不獲授權簽署及發出有關文件。甘潔貞是ADF經理,該公司在渣打銀行持有戶口,而羅文輝是一名自僱財務顧問。

本案罪行涉嫌於2015年1月至2019年1月期間發生。期間各被告涉嫌串謀四名外籍人士,藉使用虛假文件以詐騙多名日本投資者,向ADF及多間公司投資。有關虛假文件為資金證明書及公司退款承兌票據,它們看來是由渣打銀行發出,並由胡文浩及陳德政簽署。

四名涉案的外籍人士分別為一名贊比亞籍男子及一名韓國籍男子,二人同為ADF股東暨董事;一名泰國籍男子,為渣打銀行戶口持有人及陳德政的客戶;以及一名日本籍女子,為公司董事。

相關字詞﹕串謀詐騙 洗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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