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悼周梓樂違限聚令兩分鐘罪成 六旬婦罰2500元 Lunch哥准保釋押後判 (14:02)

被稱為「Lunch哥」的李國永及六旬家庭主婦陳麗珍,前年在將軍澳唐明街與唐俊街交界悼念墮樓身亡的周梓樂,其間與另外兩人聚集談話,同遭票控違反二人限聚令,兩名被告今(25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參與受禁群組聚集兩分鐘。裁判官劉淑嫻判處陳麗珍罰款2500元,並下令先為李國永索取感化報告,押後於2月8日判刑,李國永獲准保釋候判。

辯方求情稱,患自閉症的李國永(19歲)現時有感化令在身,他早前還押已有深刻慘痛經驗,經反省後心態轉變,望判處罰款;沒有律師代表的陳麗珍(62歲)稱,「覺得你(裁判官)好奇怪」,陳麗珍認為控方證人說謊,裁決是人治而非法治,表示問心無愧。

兩被告在審訊沒有作供,辯方早前爭議在涉案期間,即2020年8月8日晚上8時10分,兩被告與另兩名男女都沒吶喊等犯案行為,警員供辭和錄影片段旁白時間不相符。劉官稱,警員16723與另一警員不屬同一隊伍,他們未有互相核對時間,加上警員16723不肯定其手表時間是否正確,遂裁定片段時間才準確,而警員是誠實可靠證人。

劉官續稱,當日警員16723目睹兩被告和另外兩人戴口罩交談,有男女聲音說「警察就算放工唔敢承認自己職業」、「做乜都好都唔會做警察」等,4人相距1米至1.5米。劉官認為警員16723與他們位置接近,聽到的對話內容清楚,被告是有共同目的聚集和討論,劉官看不到他們有合理辯解需要在公眾地方聚集,裁定被告參與受禁群組聚集兩分鐘,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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