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4日)為2022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第三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在演辭中指出,《法官行為指引》更新工作進入尾聲,由於司法行為的議題已有不少演進和發展,加上法庭審理案件面對情況愈趨複雜,公眾對法官履行職責方面亦愈見關注,有需要檢討《指引》。他另稱招聘法官反應令人鼓舞,但強調不為追求效率而損害司法質素,只有具備合適司法及法律才能的人,才會獲委任為暫委法官。
張舉能指出,改善司法效率另一項措施是,法庭在聆訊完畢而需押後宣告判決同時,會給予頒下判決的日期,而該日期一經定下,除非有特殊情況,不會再更改。有關措施去年在高院司法覆核案和上訴案中初次試行,今年內擴展至高等法院及區域法院的所有民事案件,從而劃一民事與刑事法庭在這方面的安排:措施亦會擴展至高院的所有刑事上訴及覆核案件。
另外,司法機構一直分階段開發涵蓋各級法院的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使各方可透過電子模式處理與法庭有關的文件和付款,張舉能稱整個計劃預計將於大約3年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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