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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漢強姦繼女等5罪成立判囚14年 官斥用繼女作發泄性慾工具 (18:14)

六旬建築工人涉於2015年至2019年多次非禮未成年繼女,強迫繼女為他口交及強姦她,他在開審前承認一項非禮罪,經審訊後再被裁定強姦及企圖強姦等5罪罪成,今(18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法官邱智立斥被告嚴重違反作為繼父應有的責任和誠信,利用繼女作為發泄性慾的工具,其罪行令人憎惡,更在繼女心中留下難以磨滅的烙印,被告理應自責及慚愧,但他至今毫無悔意,判處他監禁14年。

代號W.Y.T.的67歲被告在審前承認一項非禮罪,否認其餘10項控罪受審,陪審團最終裁定被告各一項強姦、企圖強姦、作為強姦的交替控罪非禮罪,以及兩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共5罪成立,事主為繼女X(案發時11至14歲)。被告原被指控非禮繼女Y(案發時8至9歲),審訊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法官在判刑前讀出事主X的心理創傷報告稱,本案發生後X患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並產生社交性的自卑感。報告又稱,X憎恨被告,同時害怕遭被告報復而缺乏安全感,曾萌生自殺念頭,經專業輔導後情況有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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