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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利器刺警頸認有意圖傷人罪囚7年9月 官:惡意攻擊執法人員 (17:50)

18歲男學生2019年10月在觀塘港鐵站涉用利器刺向警員頸部,當場被捕,被控一項企圖謀殺罪。他承認作為交替控罪的有意圖傷人罪,企圖謀殺罪則留法庭存檔,今(17日)於高等法院原訟庭被判囚7年9個月。法官陳慶偉判刑時稱,被告攜有足以致命的武器到場,在沒有受挑釁下刺傷事主,造成的傷口亦「差之毫釐」能致命,縱接納被告隨機傷人,但認為他有意圖犯案。

被告許添力(現年21歲)承認於2019年10月13日,在觀塘港鐵站近A1出口行人天橋,意圖使軍裝警員梁兆祥的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地傷害他。散庭時,有旁聽者向被告揮手,並稱「保重呀,飲多啲水呀」、「畀心機讀書呀」等,被告揮手回應。

陳官判刑時稱,本案控罪的意圖足以與謀殺比擬,案中暴力程度高,背後意圖明顯。被告刺向事主最脆弱的頸部,甚至準備好遺書,反映其意志堅定。陳官又引述內地廚師於連儂隧道斬傷青年致腸臟溢出案中的判辭(被告判囚6年4個月),稱本案又是當時香港社會中「毫無意義」的暴力事件,強調不論政見如何,暴力皆不能解決問題。

陳官續稱,相信被告透過兩年還押已有反省,希望他的求情為真誠,亦冀他利用獄中時間,改過自新。陳官又表示,本案嚴重程度、事主傷勢、對事主及家人的影響等,均較上述案件為輕,惟考慮被告惡意攻擊執法人員,以10年為量刑起點,被告認罪獲22.5%扣減,總刑期為7年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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