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17歲男生與女文員印發港獨單張 認發布煽動刊物罪 辯方爭議單張不涉煽動暴力 (16:09)

IVE女文員及17歲男學生,涉前年製作及派發宣揚港獨傳單,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兩人今(17日)在區域法院認罪。控方表示控罪指稱被告共有4項煽動意圖,惟辯方爭議單張不涉煽動暴力意圖,並稱原本控罪用字是「或」,認為法庭可據案情判斷被告的意圖,法官郭偉健召開紐頓聆訊處理爭議,押後至1月31日判刑,其間兩人還押。

被告曹雪芯(45歲,文員)及黃俊偉(17歲,中五生),涉於2020年5月至12月11日期間,一同與另一人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即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港府或激起對其叛離等。

控方於紐頓聆訊時稱,傳單上提到「香港人建軍建國」,提倡以武力和暴力抵抗中共,黃俊偉亦於錄影會面稱,傳單的黑洋紫荊圖案上的紅色印墨象徵血。曹雪芯的代表律師認為這屬控方想像的理解,其字眼沒直接意指出涉及暴力,所主張的改變制度能以合法形式達至。

辯方求情時表示,曹雪芯是一名普通已婚文員,於職業學校工作27年,不屬於任何政黨,被認為是政治組織的「旺角鳩嗚團」架構鬆散,而她只是到過該大廈派發傳單,犯案規模小及不精密;黃俊偉案發時年僅16歲,獲老師和神父等撰寫求情信。

案情指稱,兩被告於「旺角鳩嗚團」活動中認識,曹雪芯請黃俊偉設計文宣,傳單印有「香港人要獨立建國!」,提倡港獨及宣揚「香港聯邦共和國」。曹雪芯着黃俊偉於前年10月印製傳單,曹雪芯再於12月在灣景中心大廈張貼傳單在欄杆,被保安和警員發現。曹雪芯在錄影會面下稱,她的電腦內存有傳單以外的文宣,形容為她「未成事嘅夢想」。黃俊偉警誡下承認幫曹雪芯設計文宣,但稱「佢有無派我就唔知」。

相關字詞﹕發布煽動刊物罪 區域法院 港獨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