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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輪教師《基本法》測試舉行 試題問及船泊登記 應考教師:識來做什麼? (14:55)

今年9月(2022/23學年)起,公營學校新聘常額教師必須《基本法》測試及格才能獲聘。首輪教師《基本法》測試今(8日)舉行,教育局回覆表示5000多人申請參加。有教師認為考問內容對教師教學「無乜用」,亦有考生稱題目很難及問法刁鑽。

荃灣聖公會李炳中學為其中一個考場,據考生目測,約百人在禮堂同場應考。測試全卷共15條試題,每題提供4個選項,20分鐘內須完成。綜合考生所說,當中問及《基本法》第一章第5條,問香港特別行政區保持什麼方式,五十年不變,選項包括制度與生活方式、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政策和生活方式、制度和政策;以及第五章第125條,關於本港船泊登記,以什麼名義頒發證件,選項包括中國、中國香港、相關協會。

任教中學的梁先生,為方便新學年轉校所以應考。他認為個別試題對教師「無乜用」,「例如船隻那題,你不是行船,又不是揸船,識來做什麼?」他說,倘任教初中生活與社會科或高中公民科,課程或觸及《基本法》,但認為教學前備課已足夠,毋須特設測試。他續說,不少教師課擔重,認為「不用考便最好」,稱透過講座、教師發展日推廣《基本法》已足夠。

在大學讀音樂教育課程的李小姐表示,為準備新學年入行遂報名應考。她昨晚(7日)用一整晚溫習,但覺得試題很難,部分題目考問方式刁鑽。對於當局設教師《基本法》測試,且研究教師宣誓,她認為現時對教師的要求較以往麻煩,但慨嘆沒有辦法,「始終要做呢行,就要經過所要求的程序,無可能為了不想做這些要求,而放棄機會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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