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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場新聞」董事吳靄儀入稟令警交還涉法律專業保密權文件 (13:40)

已停運的網媒「立場新聞」,其前董事、大律師吳靄儀,去年底遭警方國安處以涉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拘捕,及後獲准保釋,該案另涉6名立場新聞時任及前董事。吳靄儀昨(4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警方歸還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等文件,禁止警方存取、檢視和取用有關文件,以及向警方索償。

原告為吳靄儀,被告為警務處長。入稟狀指稱,警方根據《港區國安法》43條實施細則附表1條例,於2021年12月29日獲得西九龍法院裁判官批出的手令,容許警方進入其位於香港島半山區的寓所,執行手令。

入稟狀要求法庭頒令警方歸還受「法律專業保密權」保障的資料,以及不屬手令權限的材料予原告;禁止警方在沒有原告同意下,存取或檢視上述兩類的資料。

另原告要求法庭,就警方檢取材料的檢查、影印及複製、審視哪些屬受爭議檢取材料過程、交還受爭議材料的正本及副本,以及警方保留不屬爭議的材料上頒下相關指引。原告亦要求檢視警方索取其材料所造成的損失,並要求警方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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