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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子認太古站參與非法集結囚半年 (18:15)

2019年8月11日前香港眾志舉辦維園集會獲發不反對通知書,部分示威者及後前往港島各地聚集,演變成警民衝突,5名介乎20至35歲的男子被控在港鐵太古站C出口參與非法集結,其中兩人認罪,今(4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半年。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指出,兩人攜帶激光筆及扳手,潛在風險相當高,而替換衣物及單程車票則顯示他們有意圖「乘亂逃脫之後避過罪責」,是加刑因素。

認罪的兩被告為陳啟康(32歲)及程耀鞍(35歲)。嚴官認為兩人背景良好,但案情所見數以百計示威者在短時間內「有秩序地利用地下交通」前往各區,其中案發的康山道在晚上10時有約百人聚集叫囂,部分人手持長枝,或以激光筆照向警車及投擲硬物,維持時間短僅由於警方很快到場驅散。她認為案情嚴重,以7個半月為起點,考慮兩人身上物品,加刑1個半月,因認罪扣減至6個月。

辯方求情指出,陳啟康因新型冠狀疫情失去工作,現任職商場保安,案底將令他失去保安執照,不能重返崗位;陳啟康親撰求情信稱,被社會氣氛冲昏頭腦,衝動下犯案,日後會三思而後行。

陳啟康母親則稱他自小照顧弟弟,帶他到球場玩耍,遇上「惡霸」時亦會保護弟弟。當他從事酒店業時,曾在房間拾到數千元現金並歸還公司處理;他的中學教師則稱,性格溫馴,是名「有希望嘅後生仔」,承諾會確保他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程耀鞍是家中經濟支柱,身兼兩職,望與太太置業,亦需照顧同住的母親。他已明白用錯方法表達意見,斷送前途,願意承擔後果;前上司及同事形容他盡責可靠,樂於助人,有上進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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