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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警兒子前年七一涉藏汽油彈 控方以「共同犯罪計劃」指證 (15:30)

2020年七一,有網民號召到港島區遊行抗議《港區國安法》實施,案發時17歲男學生於銅鑼灣被搜出汽油彈,他否認兩項縱火罪、各一項盜竊罪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今(3日)於區域法院受審。控方指出,雖然片段中被告看似沒有對雜物縱火,但他與他人一同行事,管有與事件相同、即「玉泉」玻璃樽製成的汽油彈,以「共同犯罪計劃(Joint enterprise)」原則指證被告。

被告黃梓峻(現年18歲,學生)為退休警之子,被控於2020年7月1日,在銅鑼灣富明街和波斯富街附近,以及在波斯富街的美心西餅外,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用火損壞一些雜物。他另被控在時代廣場中庭保管3枚汽油彈和一個打火機,以及在香港盜竊一個印有警察字樣的塑膠套。

控方開案陳辭指出,閉路電視片段可見,改穿黑色長袖外套、揹相同背囊的被告,與黑衣人一同行事,他們向美心西餅的捲閘投擲汽油彈,引起火警,有人舉傘掩護。被告被驅散至時代廣場外,見到警員後轉身逃跑,遭警長截停前扔掉背囊。

警長58921吳志堅(音譯)作供稱,他當天擔任速龍小隊,於晚上7時許掃蕩和截停被告等7人。被告坐在地下候查時,吳志堅發現他右方的灰色背囊底部有液體滲出,並傳出易燃液體氣味。背囊內有一個汽油彈、屬兩個汽油彈的玻璃碎片、一個警方雪糕筒反光膠套,以及一件背面寫上黃色字樣「FXXK THE POLICE」的黑色風褸。控方指出,被告手機熒幕保護程式亦顯示該風褸照片。辯方將爭議,警方從被告背囊找到被告住所的鎖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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