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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警處理租務糾紛涉索酬 地產經紀:被告着勿當晚交錢 若知是警會拒付款 (20:07)

休班警員為觀塘區議員擔任義工,處理租務糾紛時涉向業主、租客及地產經紀3人索取報酬,被控3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案件今(29日)在觀塘裁判法院續審。地產經紀作供指出,他曾答應給予被告800元,被告隨即着他不要當晚會面給錢,「費事尷尬,下次飲茶先畀」。經紀說,若得知被告是警員,會拒絕付錢。

被告警員陳家霖(37歲)被指於去年10月22日,向業主、租客及地產經紀分別索取800元,共2400元,作為被告協助處理糾紛的報酬。美居置業地產經紀李菊洪作供稱,他嘗試約見各方解決租務糾紛不果,議員謝淑珍再委託被告處理。及後,被告以WhatsApp信息向李菊洪索取800元,李菊洪回覆「無問題」,被告稱「今晚唔好畀我住,費事尷尬,下次飲茶先畀」。

李菊洪續說,同日被告稱租客欲改天會面,而李菊洪、業主和租客三方則如期會面,並達成和解,李菊洪沒給金錢予被告。李菊洪被盤問時承認,租約出錯屬於經紀責任,又指出在被告幫助下,三方同意被告提出的賠償金額而解決糾紛。李菊洪稱,若知道被告是警員,會拒絕付錢,因為可能涉及貪污或違法;他當時認為被告是調解員,所以收費。

租客雷曉程供稱,就未能遷入工廈單位,她僅要求賠償按金和租金等,遠少於20萬元。案發時報稱議員助理的被告協助調解後,向雷曉程提出他以私人時間調解,問她是否介意給予800元,但雷曉程答覆「都幾介意,你係都搵佢哋(地產經紀及業主)收」,拒絕付錢。她稱,事前不知被告是警員。案件明(30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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