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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警處理租務糾紛涉索酬 業主夫拒被告協助:800蚊行賄警察後果邊個承擔? (17:58)

休班警員為觀塘區議員擔任義工,處理租務糾紛時涉向業主、租客及地產經紀3人索取共2400元報酬,他被控3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案件今(28日)在觀塘裁判法院續審。業主丈夫作供稱,被告向他索取報酬後,他拒絕對方協助,被告稱「咁我咪即係白做」,業主丈夫庭上表示「800蚊行賄警察,後果邊個承擔?」

被告陳家霖(37歲)被指去年10月22日向涉案業主、租客及地產經紀分別索取800元。業主李佩君的兒子楊永利(音譯)任職遵理學校教師,他供稱,對於由警員處理租務糾紛感到詫異,查問下被告稱是區議員轉介他處理,並承認是警員,楊永利問及被告可否減少賠償金額。楊永利亦從議員辦事處得知被告是其「義工」、「幫手」。

楊永利續稱,母親及後遭被告要求索取800元,楊永利認為若被告是警員,付錢即屬犯罪,否則就是騙案,遂叫母親不再與被告聯絡,以及建議被告不要出席當晚他們及租客的會面。

李佩君丈夫楊志榮(音譯)作供時稱,被告曾着他給予800元,屆時被告會歸還正本租約。楊志榮回覆稱與家人商量過,決定不再需要被告協助,被告稱「咁我咪即係白做」。楊志榮透露兒子畢業於法律系,在被告親自盤問下,楊志榮同意在書面供辭沒提及上述對話,又稱兒子工作繁忙及沒相關經驗,因此沒找他幫忙解決糾紛。

楊志榮認為,無論被告是否以私人時間處理糾紛,都不應該收錢,「800蚊行賄警察,後果邊個承擔?」他形容事件「一波三折」,當初沒想過作為警員的被告會索取金錢,他稱不能給予公職人員利益,這做法不恰當,故打算自行處理。裁判官杜浩成一度重申本案控罪為代理人索取利益罪,而非公職人員索取利益罪。案件明(29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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