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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院裁律政司付湯偉雄75%訟費 (17:39)

前年7月28日上環「赴湯杜火」暴動案獲判無罪的湯偉雄,就暴動及非法集結罪定義上訴至終審法院,上月獲判上訴得直,基本形式的「共同犯罪計劃」原則不適用於不在暴動或非法集結現場的人。他另申請訟費,終院今(24日)裁定律政司須支付湯偉雄一方75%訟費。

終院在書面裁決中指出,律政司須支付75%訟費,包括上訴證明書及訟費申請的費用,向上訴委員會申請上訴許可的訟費則不包含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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