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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光城者7人控串謀恐怖活動罪 押後明年1月28日提訊 (17:49)

組織「光城者」被指策劃炸彈襲擊,其中7人被控《港區國安法》的串謀恐怖活動罪,最年輕被告為兩名15歲男生。案件今(1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8日作提訊日,以處理交付高等法院審理的程序。眾被告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押。散庭後,有旁聽者高喊「天氣凍,各位著多件衫」。

案件分為3宗案件處理,首案被告為中三學生何裕泓(17歲)、中四學生歐文(19歲)及15歲的中三男生;次案被告中六女生郭文希(18歲)、報稱司機的陳凱量(24歲)及15歲的中四男生;第3宗案件的被告為中五女生蘇穎貞(18歲)。

7名被告均有律師代表。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關注,部分年紀輕的被告一直還押,如要加快案件進度,辯方可以豁免控方不必披露交付文件的英文譯本及核實本。其中一名被告透過律師表示,擔心法援署長會委派不諳中文的大律師接案,例如另一國安法被告唐英傑案曾由外籍大狀代表。羅官重申,如果為了準備交付文件而拖慢程序,本案的進度會相當「渺茫」。經商討後,所有被告同意暫時作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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