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曾任《蘋果日報》記者的女文員,被指於今年7月在政府總部外裸露身體,又藏有小量大麻草及妨礙特務警員執行職務,今(1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控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管有危險藥物、妨礙罪名各一項。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2022年2月4日再訊,待辯方索取法律意見及與律政司商討控罪。
24歲女被告鍾梓儀報稱文員,暫准以1000元現金保釋外出,其間須住在報稱的地址、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以及不得踏足案發地點。
三項控罪分別指稱,被告於今年7月10日在金鐘政府總部外添華道無合法權限或辯解,而在上述公眾地方人士目睹的地方猥褻暴露其身體;又於同日同地管有危險藥物,即一個載有6.72克草狀大麻的膠袋及一支載有0.16克草狀大麻的捲煙,以及妨礙特務警員FSD 4 SC行使或履行公安條例所授予的權力或所委予的職責。